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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贷监管细则正式发布: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8-24 来源:IT之家 浏览次数:48
8月24日消息,今天下午,银监会就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,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对外发布。

《办法》要求,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;禁止网贷机构发售金融理财产品;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;不得设立资产池。

《办法》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,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,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,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,有些网贷平台模式是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,网贷机构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。

银监会表示,截至6月底中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,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.1%。中国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借贷余额6213亿元人民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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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网贷监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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